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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年少有为(第1页)

看周慕孙一脸不解,她指了指阮姐,小声说:“有熟人。”

所以她一边疯狂地把头发往前拨,企图遮盖住脸颊,一边向周慕孙求助:“快,帮我挡一下。”

罗曼有点绝望,要怎么让一个男人理解这份蜿蜒的心情呢,她犹豫着,要不撒腿就跑算了。

罗曼脸上那点薄妆早被眼泪冲刷得一干二净,她不想让阮姐看到自己眼泡肿肿、双目无神的样子,更不想她据此推断出自己生活不如意(虽然这判断是对的)。

但周慕孙站起身,穿过空椅子,来到了她面前,让她的脑袋埋到自己的肩上。他虚虚地拍她的背,说好了这样她就看不到你了。

面对这种一两年才见一次的“熟人”,是最需要形象管理的,因为每次见面的印象会留存、渲染很久。

为了避免更多不必要的交集,俩人迅速结账出门,周慕孙还想问她要不要喝一杯,罗曼率先扬了扬手机:“江涯找我聊工作的事。”

但此刻罗曼看到阮姐,第一反应还是躲。

罗曼叫了车,周慕孙陪她等,正是晚高峰,等待时间格外漫长,罗曼一直低头不语,周慕孙尝试开玩笑说,你跟她有仇啊?罗曼抿紧了嘴,只是摇头。再追问就太八卦了,他也只能讪讪地闭嘴。他不明白罗曼突如其来的冷淡,因为他未经允许拥抱了她?可那不是情节危急吗?

再急赤白赖地去还原当年的真相已经没有意义。罗曼想,无论如何,她当年给过自己机会,也算是半个引路人,想到这,她勇敢地回握住阮姐的手,挤出还不够娴熟的社交型笑容,说下次有项目想着点我呀,我还想跟您再学习呢!

罗曼的车来了,她迫不及待地跟他告别、上车。

阮姐丝毫不避嫌,她亲热地拉着罗曼的手,到处跟人介绍:“她人生第一个项目,就是我找她做的……”然后看向罗曼,语带嗔怪:“你那时候怎么突然就没音儿了呢~我还在想,你是不是写不出剧本躲起来了?”

车厢里空调打得很猛,她一钻进去就打了个寒颤,她嘱咐司机把温度调高,又把那个黑色盒子(本来想故意落在汉堡店的,周慕孙贴心地替她拿上了)扔到地上,她要闭目养神一会,赶走脑子里的胡思乱想——

她后来跟阮姐碰到过,在她写出那个小爆剧之后,各种首映式、点映场也愿意叫上她。

关于她到底喜欢什么样的人,她刚刚突然回忆起来了答案。

这可能也是她现在面对钟倾城“目的明确”的讨好,忍不住心软的原因。

七八岁的时候,小朋友们打群架,有个女孩被撞到地上。突然她妈妈出现了,小女孩就一边哭一边朝妈妈奔过去,她妈没有找其他小朋友们理论,只是替她掸干净了屁股上的灰尘和杂草,然后就牵着她回家了。她们远去的背影,显得剩下的人特别无聊。

过年回家的时候,她看到妈妈穿着完全不跟脚的鞋子,给亲戚炫耀说这是罗曼送的,替她努力遮掩“无业游民”的真相……她躲在厕所里无声地嚎啕大哭。

罗曼一直想要有一个,在她打输架以后替她拍拍屁股抖落灰尘,然后牵着她回家的人。

鞋子买大了,代购不能退,她寄给了妈妈。

她被这答案吓到了。

但最终还是把钱转给了她,罗曼按照阮姐的码数买了鞋,但再也没有机会拿给她,因为阮姐再也没有喊她去开过会,问就是“在忙等有空了给你打电话”。

要是真喜欢上周慕孙……那得多惨啊。

罗曼说2500,爸爸沉默了一会,因为他们全家人都没有买过这么贵的鞋。

跟江涯面对面聊事的时候,罗曼一会回味那个拥抱,一会又在哀叹自己的运气:想搞周慕孙搞不定,虽然也有一点没面子,但还行,反正很多女的都这样。但喜欢他就很丢脸,天真少女一头栽进浪子的温柔陷阱里……简直像德伯家的苔丝或者茨威格小说里的情节……一种很过时的悲剧感。考虑到罗曼的年纪,那简直就是闹剧。

回家后她跟她爸妈讲电话,她爸爸得知这个事情后,说那你行走社会,就要会来事一点——那个鞋子多少钱,我转你,你给她买一双真的吧。

罗曼一腔女人心事,不知道要和谁诉。

罗曼腾一下脸红了,因为她买的是仿货。

江涯一边吃烤猪蹄,一边困惑地问她:“你扭来扭去的干什么?”

阮姐像发现新大陆一样,低头突然对着她的鞋子说:“呀,罗曼,你这个鞋真好看,是不是今年那个网红鞋?”

江涯跟平台签约,做一个6集的迷你剧,本子是讲一个门庭冷落的女主播,有天她发现一个固定观众消失了,抱着挽留金主爸爸的心态,她尝试各种方式联系TA,却意外得知了TA的死讯,最终,女主播走上了一条追查真凶的道路……

三个月后,罗曼鼓起勇气跟阮姐说:“我不能再在朋友家住下去了,我得租个房子……”

罗曼一听是悬疑题材就有点怂,江涯说,主编剧已经把框架搭完了,剩下就是填血肉。

阮姐对罗曼也很好,每次剧本会她都会出席,给罗曼订奶茶、盒饭、水果,还分享了很多自己的人生经历——除了不给钱。

他鼓励罗曼说,你要拓宽一下题材,再说——这个大环境下,有活就不错了,先活下去。

到了北京后,罗曼干劲十足地开会、写大纲。

罗曼知道江涯是好意,他们都没有忘记彼此的初遇。

来之前,罗曼自以为很老到地问阮姐,说这个剧本我会有署名权吗,阮姐说当然呀,来,我们签个合同。

四年前,罗曼还是新人编剧的时候,被人穿针引线,认识了影视公司的Ken总。

阮姐是罗曼认识的第一个制片人,就是她的邀请,让罗曼来到了之前从未踏足过的北京。

介绍人说:“罗老师活好还便宜、Ken总有需要可以找她。”

罗曼托着腮帮子思索的时候,突然看到了四处寻找空位的阮姐。

罗曼作为一个良家,对这种玩笑天然感到不适,但圈子里就是这么聊天的,罗曼只能用腼腆的笑容作为婉转的抗议。

但她此刻突然迷惑了——周慕孙够好了,她多想搬进他家住啊,开阔又漂亮,是她梦想中的房子——但她还是会不无遗憾地想,如果房子里可以没有他,就更好了。

Ken总看着她,用当时正流行的话夸奖道:“明明可以靠脸,却还要靠才华!”

普通人谈恋爱不就是这样吗。

罗曼以为Ken总真的慧眼识巾帼英雄,于是时不时地给他发自己的剧本pdf。

她从前没有思考过“我喜欢什么样的”这个问题——找目力所及范围内最好的就是了,搞不定,就退而求其次,然后再求其次。

Ken回复说:“收到,你干嘛呢?”

再之前的校园恋爱,就更不能作数了——罗曼忙着经历和感慨自己人生的诸多第一次:第一次收花、第一次接吻、第一次争吵、第一次过纪念日……完全顾不上对方究竟是谁。

有一阵子,Ken总倒像是正儿八经要追求罗曼了——经常送她高档的酒,罗曼用拍立淘查过价格,好几千,甚至上万的也有。

哪怕那个“她”里有很多他一厢情愿的幻想成分。

罗曼抚摸着那些酒盒,想那个据说跟Ken总有染的一线女星是不是也收到过类似的礼物,四舍五入,她算是比肩了女明星的待遇。

她脑子里缓缓升腾起一个恐怖的念头:从这个角度来说,吴浩至少还曾经爱过她。

罗曼为这幻想感到兴奋。

或许也没有。毕竟那时候只有吴浩一个人想要接近她。刚认识的时候,吴浩告诉她自己国庆节要去墨西哥看玛雅遗迹——罗曼顿时觉得他既有文化、又不穷——那就在一起呗。

她又想到那位女星短短几年从籍籍无名走到了镁光灯的中央……她开始犹豫,到底要不要做这个“交换”呢?

但她从前爱过吴浩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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